跟蜀黍一起学习如何保存
电子数据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电子数据知多少
你每天要花多长时间上网?
你使用最多的软件是什么?
你喜欢用语音还是打字来聊天?
现如今,网络已成为我们社交的重要载体,电子数据在2012年就作为独立的证据类型规定在了《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将计算机数据纳入行政诉讼证据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6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了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这让电子数据又一次引起公众关注。
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很多网民在网上遇到不法侵害时缺少对电子数据的保护意识,遗失重要证据,最终引发败诉风险,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那么当遇到网络的不法侵害时,什么情况下要保存电子数据呢?如何有效保存电子数据呢?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案例一
当遇到爱情的“杀猪盘”
钟某在某交友网站上加了王某QQ号码,并陷入一场“轰轰烈烈”的网恋。当被王某怂恿在某竞技平台投注充值179500元后,才发现被骗。
钟某经历了爱情的“杀猪盘”,要如何保存被骗的证据?
1、要保存好自己使用的手机、电脑等。
2、保存好QQ上的聊天记录等。
3、保存交友网站上王某的登记信息、QQ账号信息、银行卡卡号及开户信息,被推荐使用的投资平台网址或者应用程序,以及“投资”中的电子交易记录等。
案例二
当网上贷款掉入诈骗陷阱
李某原本想通过网络的贷款平台缓解资金压力,却被客服加上微信后以需要刷流水的骗术带进了诈骗陷阱,将余额转光。要如何保存电子数据呢?
1、本案中手机是电子数据赖以存在的基础。
2、保存好与客服在贷款平台的聊天记录、微信的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相关网址以及所使用的贷款APP等。
3、保存客服的微信等账号信息、银行卡卡号及开户信息,以及为提高所谓“贷款额度”转账的电子交易记录等。
案例三
当你遇到网上裸聊敲诈勒索时
你有没有经历过裸聊后被窃取了通讯录的噩梦?
当你安装了“小妹妹”发来的所谓“一对一私聊”软件(其实是包装过的窃取通讯录的程序)时,就注定了通讯录被窃取的悲剧。裸聊中你被录的“视频+通讯录”成为敲诈勒索的法宝。这时要如何保存被骗的证据?
1、保存好案发过程中使用的手机。
2、保存好能够证明被敲诈勒索的短信息以及聊天记录。
3、不要先急于删除通讯录,删除窃取通讯录的木马病毒,以及将手机格式化等,保存好涉案电子数据,必要时可以录屏,或者用另外一个手机录制手机信息。
4、对于安装非法软件的手机、电脑等,在彻底清理恶意程序之前尽量不要再使用,防止产生更大损失。
保存证据“三注意”
1、注意保存存储设备
文档、图片、音视频、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主要存在于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电子设备中,遇到网络不法侵害,对案发过程中使用的上网电子设备务必保存完好。
2、注意保存信息截图
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往往可以直接反映出案件基本情况,对于该类内容可以通过截屏或者录屏等方式进行固定保存。
3、注意保存应用程序
对涉案的程序软件,在报案前不要轻易删除,防止丢失通信信息,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安装过恶意程序的手机、电脑等,在彻底清理恶意程序之前尽量不要再使用,防止产生更大损失。
警方提示
有效保存电子数据!
有力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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